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对[小梅沙地区]法定图则03-01、03-04及04-01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调整事项已经2017年市规划国土委业务会议审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小梅沙地区]法定图则03-01、03-04及04-01地块位于盐田区梅沙街道,小梅沙地区盐坝高速以南,为小梅沙海洋世界及其东侧用地。其中,03-01地块现状为小梅沙海洋世界,03-04地块内运营若干水上游乐项目,04-01地块现状建有海洋动物暂养和海水过滤等配套设施。
二、法定图则情况
03-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游乐设施用地(C5),规划用地面积73623㎡,容积率1.5,规划配套设施项目为“公共厕所,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会停车场(库)(共375个车位),紧急救治中心,公共自行车租赁点(100个停车位)”,备注“规划,水域预控范围166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和紧急救助中心总建筑面积应不少于1500平方米。地块内应沿水域提供宽度不小于5米的公共步行道”;
03-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C),规划用地面积61093㎡,容积率2.0,规划配套设施项目为“社会停车场(库)(共375个车位),公交首末站(1700平方米),公共自行车租赁点(100个停车位)”,备注“规划,水域预控范围24800平方米。地块内应沿水域提供宽度不小于5米的公共步行道”;
04-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规划用地面积2775㎡,容积率2.5,备注“规划”。
三、法定图则调整情况
(一)、将03-01地块划分为03-01-1、03-01-2两个地块,其中03-01-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C),用地面积调整为63868㎡,容积率调整为2.03,规划配套设施项目为“社会停车场(库)(共375个车位),公交首末站(1700平方米)”,备注“规划,水域预控范围22400平方米。地块内应沿水域提供宽度不小于5米的公共步行道。地块总建筑量为129123.5平方米”;
03-01-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游乐设施用地(C5),用地面积调整为9755㎡,容积率调整为1.2,规划配套设施项目为“公共厕所、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紧急救治中心,公共自行车租赁点(100个停车位)”,备注“规划,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和紧急救助中心总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500平方米”;
(二)、将03-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游乐设施用地(C5),用地面积为61093㎡,容积率调整为1.51,规划配套设施项目为“公共厕所、社会停车场(库)(共375个车位),公共自行车租赁点(100个停车位)”,备注“规划、水域预控范围19000平方米。地块内应沿水域提供宽度不小于5米的公共步行道。地块总建筑量为91791平方米”;
(三)、将04-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游乐设施用地(C5),备注“规划,集中布置管理用房及配套宿舍”,其余指标保持不变。
四、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盐田管理局
地址:盐田区海景路10号
3.盐田区梅沙街道办事处
地址:盐田区盐梅路88号
4.项目现场(拟调整地块现场)
地址:盐坝高速以南小梅沙海洋世界周边用地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网站:http://www.szpl.gov.cn/
五、展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27日。
六、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盐田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网站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2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七、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盐田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25357066
附件: [小梅沙地区]法定图则03-01、03-04及04-01地块
规划调整方案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盐田管理局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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